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8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安佑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佑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年6月29日依法受理了安佑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日前,安佑生物向深交所提交了《安佑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安佑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安佑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安佑生物主要从事饲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专注于动物精准营养的高新技术企业。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安佑中国持有公司46.3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洪平、苏美俐夫妇及其子女洪婉玲、洪翊棻、洪福佑。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台湾籍。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洪平持有富能投资40%的股权,苏美俐持有富能投资1%的股权,洪婉玲、洪翊棻、洪福佑分别持有富能投资15%的股权,洪福佑的两名未成年子女洪自悠和洪自敃分别持有富能投资7%的股权;富能投资持有安佑中国50.26%股权,洪平直接持有安佑中国0.51%的股权;安佑中国持有公司46.3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另外,富能投资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浙江同能持有公司0.18%的股份,鉴于洪自悠、洪自敃为未成年人,不参与公司任何经营管理,其所对应的股东权利由其监护人洪福佑代为行使,故洪平夫妇及其子女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安佑生物原拟在深交所主板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7,000.00万股,且发行数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安排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安佑生物原拟募集资金110,400.00万元,用于玉溪安佑年产20万吨饲料项目、高州安佑年产12万吨饲料项目、宜宾安佑年产24万吨饲料建设(一期)项目、驻马店安佑年产10万吨饲料项目、陕西安佑年产6万吨反刍饲料项目、吉林安佑年产8万吨饲料项目、内蒙古安佑年产20万吨饲料项目、重庆安佑生物年产41万吨饲料项目、汉川安佑年产18万吨幼畜禽饲料建设项目、数字化智能平台技术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安佑生物的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扬文、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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