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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冬天,李丽云挺着一个大肚子躺在医科大附属朝阳医院的手术室里,门外等待的,是她认定、信赖的丈夫肖志军。
临近产期,医生在经过检查以后发现李丽云的情况不容乐观,如果不立马进行剖腹产手术,母亲和孩子可能都保不住。
因为肺炎且伴有急性呼吸衰竭,不久以后,李丽云就昏迷过去了。
在妻子难产之际,相信没有人会狠心放弃抢救,然而当医生催促肖志军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时,他竟选择了拒绝,且拒绝了6次!
不管院方如何劝说,肖志军始终不愿签字,最终导致李丽云一尸两命。
讽刺的是,当李丽云被宣告死亡以后,肖志军突然像发了疯一样地痛苦嗷叫,然后让医生救妻子、救孩子...
肖志军究竟是怎么想的?他为什么不愿意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呢?
拒不签字
2007年11月,怀孕约9个月地李丽云感冒了,并且还一直伴有咳嗽、胸闷等症状。早些时候,肖志军只当这是一次简单的感冒,想让李丽云随便吃两颗药了事,可谁想李丽云的情况竟一天比一天严重。
因为难受得有些呼吸不顺,脸色苍白不说,甚至还咳出了血丝,肖志军便带着李丽云来了朝阳医院进行检查。
医院检查后发现李丽云的情况的确不容乐观,而且怀孕月份也不属于她口中的“9个月”,而是已经超过了正常的妊娠时间。
情况危急,医院的妇产科、ICU、麻醉科立马对其进行抢救,并告诉肖志军,医院要对其进行剖腹产手术,否则母子性命难保。
本应是个快速解决的事情,可谁想望着医生递过来的签字单,肖志军竟陷入了呆滞,不管医生怎么催促,他都没有反应,只是淡淡地反问医生,他们不是来治胸闷的吗,为什么要剖腹产?
听到肖志军这话,医生连忙快速给他解释了一遍,可肖志军听后还是那副呆呆的模样,急得旁边的护士、记者、其他病人家属轮番开劝。
从李丽云被送进手术室开始,医生先后六次让肖志军签字,见他衣衫褴褛没有钱的模样,医院副院长表示可以分文不要,甚至倒贴他一万元,可肖志军却仍旧一副沉浸在自己世界的样子,不愿签字。
这一幕急坏了闻讯赶来的记者,她拉着肖志军的手就要往签字书上盖印,可是这样强行签下来的签字单是没有用的,他们必须得到家属同意。
无奈之下,院方只好报了警,可不管身边围了多少人,不管身边人说了再多的道理,肖志军始终一个态度:拒不签字!
后来可能是出于心烦,肖志军拿起笔在签字单上签了字,让周围不少人松了一口气。可是当医生拿起单子一看,差点被气晕过去!肖志军竟然签的是“拒绝剖腹产手术生孩子,后果自负!”
拖了三个小时后,李丽云终于因没有得到及时地救治,一尸两命,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然而就在李丽云去世的第二天,肖志军好像回魂了一般,突然跑到医院放纵自己的情绪痛哭,央求医院将她抢救回来,后来又痛哭“这就是命”,说小时候有个道士告诉他,他的妻子会死在北京...
肖志军的情况真的很奇怪,以至于院方开始怀疑他有精神疾病,但是经过一番检查,却发现他的精神无比正常。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孽缘
另一边,听闻女儿的死讯,李丽云的父母连忙从老家赶到北京,他们已经好久没有见到女儿了,谁知这一见,竟是永别。
愤怒之下,李丽云的父母将这个麻木不仁的男人与医院一起告上了法庭。
告肖志军就行了,为什么还要告医院呢?医院方面已经仁至义尽,肖志军不签字,病人又陷入昏迷,他们怎么敢擅自动手术?
原来,虽然李丽云腹中的孩子是肖志军的,但是两人并没有扯证,不是夫妻,肖志军根本没有资格签下“不同意”。
虽然没有家属陪同或是本人同意一般不能进行手术,但李丽云情况特殊,只需通过医院主管领导就能进行手术了。
悲哀的是,因为是肖志军陪伴李丽云检查,且院方没有权利查询李丽云的婚姻状态,更无法询问昏迷中的病人具体情况。
李丽云的父母讲,自己的女儿是个非常上进的人,此前学习成绩一直还不错,考上了长沙电影学院。只是明星梦在受到父母的质疑后,她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家乡。
18岁背井离乡来到北京谋机会,挤破脑袋地想进北电,却不想北京的繁华从不属于她。
2004年,心灰意冷的李丽云打算跳河自尽,却不想被路过的肖志军救下,从此便跟了他。
为了维持生活,李丽云谎称自己在北京读书,父母听后倍感欣慰,每个月定时给她寄去一笔生活费,谁曾想女儿不仅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不说,还怀了一个老男人的孩子!
至于肖志军,他只是个平淡无奇的男人,没有钱、没有文化、也没有甜言蜜语,平日里总是一副呆愣窝囊、邋里邋遢的样子。
因为爱吹牛、举止奇怪、做事不靠谱,大家都叫他“癫子”。
但情人眼里出西施,当肖志军犹如命定一般出现在李丽云的身旁,然后拉住了她的胳膊,将她从崩溃的边缘拯救出来,李丽云便沉沦了。
没有钱,两人吃了上顿没下顿,甚至还被房东赶了出来,睡在路边、救助站、工厂,生活十分困难。
虽然后来找到了便宜的房子,也找到了一份简单的洗盘子工作,但自打怀孕以来,李丽云就没去医院进行过检查,只觉得身体难受,呼吸不上来,压根不知道自己危在旦夕。
但更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后来李丽云的母亲竟然撤销了对肖志军的上诉,表示过错全在医院,要求医院赔偿自己121万。
经过调查与司法鉴定,医院方面并无任何过错,甚至可以说得上仁至义尽了。
李丽云父母虽然败诉,但医院还是秉持着人道主义精神,为其提供了10万元的救助金。
参考资料:
1.北京市卫生局首就孕妇死亡事件表态:医院无过失2007-11-29新京报
2.丈夫拒签字致死孕妻续:该男子称医院有责任2007-11-23CCTV
3.难产孕妇母亲拒绝承认“女婿”2007-11-24新京报
4.拒签字致孕妻死 男子父称其“常有奇怪想法”2007-11-26新京报
5.丈夫拒签字致死孕妻续:死者生前曾是大学生2007-11-24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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