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据媒体报道,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10月24日发布警情通报:

10月22日17时30分许,群众报警称,十堰市茅箭区文秀路与山东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当场控制车辆驾驶员陈某,并全力协助开展伤员救治等工作。

经现场勘查、视频回溯、走访调查和深入侦查,现已查明陈某(男,48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1人送医救治无效死亡,4人伤情较重(均无生命危险),多人轻微受伤。目前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办理工作正抓紧进行。

根据通报来看,这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司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目前造成1人死亡,4人伤情严重以及多人轻伤的恶劣后果。

这起悲剧事情已经发生两三天了,之前网上各种信息比较多,当地一直没回应,也促使了各种流言出现,不少网友在评论区质疑。

值得关注的是,通报中也没有说撞死撞伤的是什么人,也没有说这个人为何如此开车,就看后面有没有后续通报?

耐人寻味的是,十堰晚报发了6个字:我们也没有办法…

如今通报已经发布,对这样的恶意犯罪者必须死刑,要让他承受沉重的代价,不管他有什么理由,如此犯罪,都不可饶恕!

愿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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