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5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披露了关于终止对保定维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赛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年3月1日依法受理了维赛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日前,维赛新材向深交所提交了《保定维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保定维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维赛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维赛新材主要从事高性能结构泡沫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核心产品包括PVC结构泡沫、PET结构泡沫等,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苑初明直接持有维赛新材55.88%的股份,并通过凯普瑞间接控制维赛新材13.73%的股份,苑初明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维赛新材69.60%的股份,为维赛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维赛新材拟在深交所主板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7,159,33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维赛新材原拟募集资金49,349.50万元,分别用于年产17万立方米高性能轻质结构芯材项目、5万立方米可再生高性能轻质结构芯材加工及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连云港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维赛新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补充营运资金。 

  维赛新材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江嵘、张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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