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1日讯 证监会网站今日发布关于同意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会同意科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交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交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科力股份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拟募资34,083.87万元,用于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科力股份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是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尹付利、孔令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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