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一则女子骑车被撞,扶车又撞路虎车的视频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画面显示,一辆小车行驶至斑马线时,一名女子骑电动车突然冲出,司机刹车不及,将电动车撞倒在地。

所幸的是,由于车速不快,女子及时跳下车,并未受伤。可随后女子扶起电动车时,手不慎碰到油门,电动车突然启动,撞上路过的白色路虎车,路虎车避之不及,碾过电动车后,致女子腿部受伤。

事故经过很清晰,只是在责任划定上,网友却议论纷纷,发表了不同的意见。有网友说:首先发生事故后,后方车辆要减速慢行。其次这应该算作一次事故,女孩在被撞懵的情况下扶车,应该算是车祸的延续。

也有网友表示:这是两次事故,第二次毫无疑问是电动车全责。第一次事故,要看谁闯红灯,如果没有信号灯,再加上事不大,一般是对半分,电动车不能走斑马线,机动车观察不仔细。电动车主要第二次很受伤,压了腿还要赔车损。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路虎车无责,或者责任轻微,那主要责任就在于视频车以及电动车上了。第一次事故,视频车斑马线未礼让,我觉得应是要负主要责任的。关键的问题在于,电动车的二次事故,到底算是单独的事故,还是第一次事故的延续呢?这个问题就比较头疼了。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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