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严监管的态势下,3月券商及旗下从业人员收到的监管警示和罚单不断。公开数据显示,3月共有浙商证券、光大证券、兴业证券等12家券商收到监管发出的16张监管函。具体来看,相关券商的违规情况较多集中于投行保荐、营业部从业人员违规开展业务等,更有机构原从业人员被罚10万元。有业内人士表示,上述罚单表现出监管部门对券商违规的处罚力度维持在强监管态势。券商分公司、营业部的营销销售行为、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是监管关注的重点,对于券商总部而言,建议围绕内部控制建设、营销展业等重点进行自查,并提升旗下员工的合规意识。

12家券商收16张监管函

3月收官,券商及从业人员收到的监管警示和罚单不断。公开数据显示,3月共有浙商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盛证券、东莞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兴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华泰联合证券、中泰证券、国元证券、平安证券12家券商及旗下子公司、营业部、员工收到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沪深京交易所等部门发出的16份监管警示。

其中,浙商证券遭“点名”2次。3月29日,浙商证券因作为机构IPO保荐人存在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被上交所监管警示;此前,3月7日,浙商证券也存在作为主办券商未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的问题,被全国股转公司要求提交书面承诺。

此外,3月,券商的违规情况较多集中于投行保荐、营业部从业人员违规开展业务等,处罚措施则较多涉及警示函、口头警示,部分机构员工则遭罚款。

3月,华泰联合证券、兴业证券等券商均因投行保荐存在问题而被警示。具体来看,3月4日,湖北证监局表示,在对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科技”)的现场检查中,对华泰联合证券负责的持续督导工作进行了延伸检查,华泰联合证券未对华强科技财务核算、募集资金开展有效的督导。彼时,华泰联合证券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刘伟、张展培均难逃其责,被监管出具警示函。3月7日,兴业证券则被北交所指出存在保荐业务违规,要求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提交书面承诺。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表示,券商保荐业务频频受罚可能是由于一些券商在执行保荐业务时存在违规行为,例如未能充分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未准确披露信息等。上述罚单表现出,监管部门对于券商保荐业务较为关注,处罚力度维持在强监管态势,以此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专家建议围绕内控、营销展业自查

此外,券商旗下营业部员工违规也是一大“重灾区”。光大证券、国盛证券等券商营业部均因从业人员违规被“点名”。处罚内容看,从业人员违规事项较多与违规承诺收益有关。

3月6日,福建证监局指出,林润在中泰证券漳州延安北路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在开展基金销售业务时存在向客户承诺赠送礼金、承诺本金不受损失的行为,且在个别客户出现亏损时向其提供经济补偿。3月26日,宁夏证监局指出,光大证券银川凤凰北街证券营业部王云皓在从业期间,存在向投资者提供风险测评答案、对投资者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等行为。上述2人及所在券商营业部均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此外,3月15日,山东证监局指出,李东祥在国盛证券烟台长江路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在个人微信群中发布买入具体股票的投资建议,未按公司要求报备本人实际使用的手机号码,因此,对该营业部及员工出具警示函。

除被出具警示函外,还有机构原从业人员被罚10万元。3月29日,据天津证监局披露,平安证券天津分公司财富经理边书元于2019年5月—2021年11月利用自有资金及他人资金,控制使用他人平安证券账户违法买卖股票,合计交易金额3.2亿元,被处以10万元罚款。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杨海平表示,一般而言,券商分公司、营业部营销销售行为、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是监管关注的重点,旨在通过强化券商、分公司、旗下营业部规范,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部分券商在行业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可能忽视营销展业过程中的合规建设。对于券商总部而言,建议针对当前暴露的问题,围绕内部控制建设、营销展业等重点进行自查,并提升旗下员工的合规意识。

北京商报记者 刘宇阳 郝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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