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警方通报,4月1日早晨7时许,重庆巴南区人何某(女,37岁)在渝南大道一小区22楼家中突发躁狂,持菜刀将其婆婆砍伤后,将3岁幼子从窗户抛下坠地身亡。

目前,伤者其婆婆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无生命危险。另一位较大的孩子也险些被女子抛下楼,幸及时被制止。抛子致死的女子何某已被警方控制。

警方的通报中提到了这名女子“突发躁狂”、“亲属邻居反映其近期精神行为异常”等情况。由此推测,这名女子有可能患有抑郁症、躁郁症或者其他精神类疾病的可能性。但是请注意,只是存在这种可能性,在官方医学检测报告出来前,不能下定论。

此外,官方通报中,并未提及任何有关该女子的丈夫、婆婆等家人与该女子的关系好坏等。但是网上竟有些“拳师”已开始带节奏了,先是断定女子患有精神类疾病,接着进一步主观臆断女子患病的缘由,是其丈夫对她不好、婆婆对她不好。因此得出结论:责任在男方、在婆婆,女子是患精神类疾病的“可怜人”。

真的想问问这些人,要不要看看自己在说什么?这名女子身为母亲,亲手将自己的孩子从高楼扔下活活摔死,这种铁一般的事实,难道还要洗吗?

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就一口咬定是女子的丈夫和婆婆导致女子患病,这样信口而言,良心不会痛吗?

你们看看这名女子在行凶的时候,具体干了什么吧:

小孩子被妈妈拎出窗外,多次试图攀爬翻进窗内,但被女子控制住,始终没有成功翻进窗。在楼下铺设了安全气囊后,女子故意躲开安全气囊,换了个地方将孩子抛下摔死。

这脑子像是糊涂吗?

总之,在这样一场悲剧中,一切都要讲证据。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为一名明确的杀人者找借口开脱,这难道不是助纣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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