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杜苏敏
继药明系、华大系之后,又有中国药企在海外面临政策挑战。
6月2日,据多家媒体报道称,美国众议院中国委员会已要求美国联邦调查局和美国情报机构就金斯瑞生物科技(下称“金斯瑞”,01548.HK)及其三家子公司的情况进行调查并提交简报,以确定中国政府是否对其运营产生影响。三家子公司分别是百斯杰(Bestzyme)、传奇生物(LEGN.US)和金斯瑞蓬勃生物。
随后,金斯瑞发布公告称,本公司注意到美国众议院一特设委员会的两名成员向美国联邦调查局官员及美国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官员发送日期为2024年5月30日的信函,以寻求有关本公司的信息(信函)。
金斯瑞在声明中强调,信函没有宣称本公司有任何非法行为。本公司没有受到任何政府的控制。“我们将积极与委员会接洽,并帮助对方增进对本公司业务的了解,以及本公司数十年来致力于成为生命科学领域及社会中积极力量的承诺。”金斯瑞表示。
尽管紧急澄清,6月3日,金斯瑞股价盘中仍跌逾20%,最终报收8.23港元/股,跌17.70%。
当天,时代周报记者针对此事联系传奇生物,相关人士表示,金斯瑞这边已经发布了公告,请以公司公告信息为准,目前还没收到进一步消息回应此事。
图源:金斯瑞公告截图
与同样遭遇“提案风波”的药明康德(603259.SH;02359.HK)相同的是,金斯瑞也是一家以CRO(合同研究组织)业务为主导的企业,目前公司业务主要分为四个单元,分别是生命科学服务及产品业务单元、生物制剂合约开发及生产(CDMO)业务单元、工业合成产品业务单元和综合性全球细胞疗法公司,后三大业务分别对应金斯瑞蓬勃生物、百斯杰、传奇生物三家子公司。
据金斯瑞在2023年年报中介绍,金斯瑞蓬勃生物是集团旗下CDMO分部,为客户大分子药物发现、开发及生产提供从概念到临床试验至商业化的一体化服务;传奇生物是集团附属公司,目前正在开发一系列不同的先进细胞疗法技术平台,包括自体和异体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γδT细胞及自然杀伤(NK)细胞免疫疗法;百斯杰为本集团旗下附属公司,凭借合成生物学技术经验,对蛋白质进行工程改造并构建细胞工厂微生物菌株,生产工业酶及功能性蛋白,可用于饲料、酒精、食品及家庭护理等行业。
值得一提的事,金斯瑞在美国市场的收入占据了公司业绩的大头。2023年年报数据显示,报告期间,公司向美国、中国内地、欧洲、亚太地区(不包括中国内地)及其他地区的客户销售收益分别约为5.06亿美元、1.63亿美元、9950万美元、5320万美元及1830万美元,分别约占公司的总外部收益60.2%、19.4%、11.9%、6.3%及2.2%。
2023年,金斯瑞的整体收益为8.40亿美元,同比增加34.20%。其中,生命科学服务及产品业务板块的收益约为4.13亿美元,同比增加14.5%。金斯瑞在解释该板块收益增加的原因时就提到,主要是由于欧美市场的成功商业运营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尤其是分子生物学、蛋白及多肽业务。
金斯瑞遭美众议院委员会要求调查的消息并不完全让人意外。今年5月中旬,在最新一版众议院《生物安全法案》以压倒性票数获得通过时,就有分析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上述《法案》在介绍重要概念时,采用定义加开放式列举的方式,这就导致通过一定程度的解释,几乎所有CXO(医药外包服务)企业均可能受到波及。因此,非名单上的CXO企业也很难置身事外。
自今年1月以来,美国打压中国生物药企的风波一浪接着一浪。当地时间5月15日,美国众议院监督与问责委员会以40-1的压倒性票数通过了最新一版众议院《生物安全法案》(编号H.R.8333),该《法案》将药明康德、药明生物(02269.HK)、华大基因(300676.SZ)、华大智造及其子公司Complete Genomics五家公司被列为予以关注的生物技术公司,并禁止联邦机构从这些公司采购任何生物技术设备或服务,禁止联邦贷款或赠款被用于采购、获得或使用生物技术设备或服务。
此外,该《法案》要求,在正式立法后,美国相关企业应在2032年1月1日之前结束与上述中资企业的合作。据了解,该《法案》要成为正式法律仍需要经过一定流程,一是被提交至众议院和参议院经全体会议审批,如果获得通过,将进一步递交至美国总统,经总统批准、国会议员2/3表决或按美国法律规定的其他流程后,才能正式形成为法律。
《法案》通过的消息传出后,药明康德、华大集团均表达了强烈反对。药明康德5月16日发布公告称,尽管美国政府机构已有针对国家安全问题的评估程序,H.R.8333仍将药明康德的公司名称保留在“予以关注的生物技术公司”的定义中,药明康德强烈反对这种未经正当程序的预设性且不合理的定义。此外,药明康德强调,在未来数月中,H.R.8333草案将继续经历在众议院的立法过程。药明康德将与立法过程的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对话。
华大集团也在声明中强调,H.R.8333以美国国家安全为由,企图以立法手段干预正常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由于华大在美国不接触个人数据,不对美国国家安全造成任何威胁,因此,该草案对华大在美国市场的限制,将无益于美国国家安全,实际上只会加剧并扩大美国本土公司在基因测序领域的垄断态势。
此外,华大集团指出,H.R.8333在该委员会的通过,并不意味着将最终成为法律,后续可能被修改或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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