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杨澜

近日,网传一男子在云南曲靖麒麟区某酒吧,因非礼酒吧女歌手不成后气急败坏,在门口对女子拳脚相向,该事件引发了诸多网友的关注。

根据酒吧门口的监控视频,肇事男子身穿白色T恤,将女子摔倒在地后,击打其面部,并再次脚踢其头部。视频发出后,引发网友的愤怒。有网友发问:寻衅滋事加故事伤害,这刑不刑?

5月12日,封面新闻记者联系到了受害女子的叔叔林先生(化名)。他告诉记者,在第一次报警要求对方道歉无果后,自己将视频发在了网上。昨晚,男子被叫去了警局,受害女子目前也在警局。自己和家人正在等待警方的回复。

此外,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合伙人余春华告诉记者,该男子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处拘留及罚款。其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受害者的伤情鉴定结果。受害者可在此事件中索要民事赔偿。

监控画面

男子在酒吧门口击打受害女子,旁边有多名目击者。

受害者家人:

肇事男子做得事情太过分报警后其拒绝道歉

此前,据媒体报道,5月7日凌晨,一男子在云南曲靖麒麟区的酒吧门口对着受害女子拳脚相向。该女子系该酒吧驻唱歌手,她称在酒吧里打人者向她点歌,依礼便让他和DJ沟通。据她描述男子可能感觉没面子便开始对其辱骂,待到下班时堵在酒吧门口又对其拳脚相向。该女士称:“我不认识他,他可能想装一下,没装成功,我没理他,他就气急败坏侮辱我。我听到这些很侮辱人的词汇受不了,当时就骂了他几句,他就过来打我。”

根据酒吧门口的监控视频,记者看到,男子身穿白色T恤,将受害女子摔倒在地后,击打其面部,并再次脚踢其头部。之后,男子身旁一名穿黑色T恤的男子表现出劝架行为,将肇事男子抱摔在地。随后,该女子在肇事男子被拖住的期间跑回了酒吧。

5月12日下午,林先生告诉记者:“我是女孩的叔叔,她已经毕业了,今年才21岁。事发当天我们就报了警,目的不在于赔偿,就要他道歉。但是他的态度很不好,说反正人我都打了,就是不道歉。还说他的‘关系’如何的好。这个男的30多岁的样子,他的妈妈是当地的网红。后来,我才把监控视频放出来。”

林先生说,受害女子伤得不重,就是想要道歉,因为肇事男子做得事情太过分,家里人都很生气。昨晚,肇事男子被叫去了警局,受害女子目前也在警局。自己和家人正在等待警方的回复。

监控画面

打人男子被另一男子抱摔在地

律师解读:

受害者可索要民事赔偿肇事者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男子在公共场合殴打他人的行为,触犯了什么样的法律,构成犯罪吗?5月12日晚,余春华就此事作出了法律解读。

余春华告诉记者,该男子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例,应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应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尚不能构成刑法意义上的寻衅滋事罪。不过,受害者可在此事件中索要民事赔偿。

关于肇事者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余春华解读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随意殴打他人需要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

其中,情节恶劣是指,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2人以上轻微伤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

余春华说,若受害者达到轻伤以上的伤害后果,肇事者将构成故意伤害罪。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结果。

面对诸多网友关于“在面对这种事该如何应对”的提问,余春华说道,在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人身安全、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威胁的一方可以采取适当的防卫措施,如在防卫过程中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损害,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

“这里需要提醒网友们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要注意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另一方面也要注意自身安全的问题,在双方力量悬殊,人身安全有危险的情况下,还是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事后通过正规渠道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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