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日报》5月9日讯(记者 黄修眉) 纵横股份公众号今日(5月9日)发布声明称,该公司具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定资格与中标资格,不存在违规参与招投标的行为。该公司起诉河北雄安远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远度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的起诉状获受理。

起诉远度科技不正当竞争

纵横股份在声明中表示,有关喀什地区财政局所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法定程序由喀什地区财政局作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喀地财行撤【2023】1号)依法撤销。

针对河北雄安远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远度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所发的《声明》及其中言论,纵横股份表示“依法取证并将通过法律行动维护公司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同时,纵横股份发布了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该《通知书》显示,起诉方为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即纵横股份子公司)。被起诉方为河北雄安远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远度互联科技有限公司,起诉事由系“不当竞争”,起诉受理时间为2024年5月9日。

此前,远度科技5月7日在其官微发表声明称,纵横股份子公司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伪造质量检测报告、伪造远度科技公章、逃避行政处罚等行为,前者将对上述行为继续追究,对伪造公章行为提出刑事报案。而该声明剑指纵横无人机在参与喀什地区林草局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采购项目招投标时的伪造行为。

上述声明发布后,纵横股份相关负责人向《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远度科技声明属于恶意诋毁、编造不实信息,公司已对所有不实信息依法取证,并将依法依规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今年一季度业绩由盈转亏

在今日(5月9日)发布的声明中,纵横股份也提到,该公司于2015年在国内外率先发布并量产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并不断开拓行业应用场景,累计为国内外1500余家客户持续提供优质产品、方案和服务,连续两年被德国专业机构(DroneII)评价为全球民用无人机制造商行业排名前五。

值得注意的是,据纵横股份2024年一季报,该公司业绩由盈转亏。今年一季度,纵横股份实现营收2727万元,同比下降65.86%,实现归母净利润-0.29亿元,同比由盈转亏;同一时期内,纵横股份研发费用总额为2007万元,同比增加27.54%,研发费用占营收比重为73.62%,同比上升53.91个百分点。

纵横股份在今年4月30日的投资者调研中表示,该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总额7266万元,较上年增加84.27%,主要系该公司在无人值守系统、新型多旋翼无人机系统、大载重无人机系统的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纵横股份还提到,2024年,该公司将加强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的优化,特别是纵横大鹏CW-100应急通信侦察无人机系统的优化和适航审定。

2023年12月,纵横股份向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提交了该公司自主研发的纵横大鹏CW-100无人机系统适航审定申请,目前局方已受理该申请并正式开展审查工作。

《科创板日报》记者了解到,纵横股份还成立了专门的适航管理部门,负责建立该公司内部设计保证体系,组织编制公司内部适航管理程序,统筹协调公司内部资源推进适航审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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