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举报被名校博士以恋爱为名骗走3920万元,男方否认:她这是诽谤
2024年11月,北京女子权某在网上发布多段视频,实名举报在北京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男子梁某,隐瞒婚姻事实,以恋爱的名义骗取她3920万元,她有文字、录音等证据,警方已立案。
对此,被权某举报的梁某近日告诉红星新闻,权某是在胡说八道,涉嫌诽谤,“她网上发布的信息都是虚假的。”
梁某表示,在看到权某近期在网上发布有关他的虚假信息后,他已到所在地的派出所报警,警方已立案。但当记者希望他提供报警派出所的信息和立案信息时,梁某均未提供。
权某发布的举报视频
女子举报:
被名校博士骗钱骗感情,借出3920万元
权某通过实名举报发布多段视频,称梁某隐瞒婚姻,以恋爱名义骗她钱。
权某提供的一份签字日期为2023年5月26日的《还款约定书》显示,权某作为甲方(出借方),梁某作为乙方(借款方),2018年5月至2022年12月,乙方为偿还家庭购房借款、开办物流公司和家俱(具)公司经营等需要,向甲方借款3920万元。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本息,且乙方承诺2023年5月26日起向甲方偿还上述借款,每月26日前最低还款本金金额为20万元,并按照年利率3.7%标准计算利息,每12个月偿还一次。甲乙双方均签字并按手印。
还款约定书
权某告诉红星新闻,她1971年出生,早年离婚,此前患有癌症,梁某是名校的博士,一日三餐都会关心她,两人因此确立恋爱关系,男方还向她求过婚,她以结婚为目的和梁某交往。
天眼查显示,权某关联了多家企业。权某称,她早年做过进口红酒批发,手上有大量现金。她和梁某恋爱后,对方常以各种理由向她借钱,交往期间她给了梁某大量现金,还曾见过梁某的父母,并合影。后来她才得知,梁某未离婚,两人感情因此走向破裂。
权某表示,签下《还款约定书》后,梁某只还了65万元,她再给梁某发微信消息就发不过去了。权某提供的现金借款明细显示,梁某以买房、家人办厂、进货、还欠款等理由向她借款3920万元,其中2020年10月底借款1500万元,这笔钱用8个纸箱装进车里;这些现金多用纸箱或布袋子装。
权某提供的一份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显示,梁某1980年出生,他诉权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法院在2024年5月30日立案,梁某要求权某还款243余万元及利息。理由系权某和梁某2018年4月经朋友介绍相识,梁某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向权某出借款项。
法院经审理认为,权某已就涉案相关事项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受理。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8月26日,法院驳回了梁某的诉讼请求。
权某提供的法院裁定书(局部)
按照权某所言,梁某向权某借了3920万元,为何还要向法院起诉权某还钱?权某认为,梁某想要证明他们两个是糊涂账,互相欠钱。
权某告诉红星新闻,梁某起诉向她要的钱,都是她之前为梁某垫付的货款,以及借钱给梁某后梁某给她的还款,且这笔钱不在《还款约定书》中的3920万元之内。
权某发给记者的相关资料显示,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今年6月24日受理权某被诈骗案。7月末,该分局告知权某,她被诈骗一案符合立案条件,该案已于7月23日立案。
权某称,梁某给她转账主要是她借钱给梁某时大都拿的现金,梁某转账是在还她的钱。因为梁某起诉她,她的账户被冻结,这影响她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她才决定去报案。
涉事男子回应:
对方所发内容系伪造,涉嫌诽谤已报警
红星新闻注意到,梁某在各个社交平台有一定的粉丝,个人账号和简介信息都提到自己是北大博士,主要给粉丝讲解太极。
11月5日,梁某告诉记者,他看到权某近期在网上发布有关他的虚假信息后,已到所在地的派出所报警,警方已立案。“基本都是伪造……她已经犯了诽谤罪”。
梁某表示,自己已婚,和权某不曾有过情侣关系,权某拍下和他父母的合照是有意为之,且权某系已婚人士。“合照看上去关系好,是因为和我关系好的人很多。”
梁某和权某的合照
11月7日,权某向红星新闻表示,目前尚未接到警方方面的任何消息,她也不害怕梁某报案。权某还向记者出示了离婚证。
红星新闻记者联系梁某,希望他提供报警派出所的信息和立案信息,梁某均未提供。
记者告知梁某,权某接受采访时提供了多份他们二人的录音和聊天记录。对此,梁某表示,权某是个骗子,给记者的录音和聊天记录等信息都是伪造的,在网上发布的信息内容也系伪造,“身份证都不是她真实的身份证”。
梁某向记者发送了权某有效期2011年至2031年的正反面身份证照片,与权某发布视频的身份证照片不一致。记者追问其是怎么获取的权某个人身份证照片,梁某未回复。
对此,权某告诉红星新闻,她实名举报时视频中手持的身份证是后来补办的。权某发给记者她的新身份证照片显示,该身份证的有效期限是2024年至长期。
此外,权某还通过和记者视频连线的方式,出示她和梁某以往以恋人关系长期相处的微信聊天记录。权某表示,她向记者提供的录音、截图等信息全部属实,并且已将这些证据交给警方,正在鉴定中。
延伸阅读
现代快报讯(记者 韩秋 顾潇)近日,扬州市民黄先生向现代快报热线025-96060(报料邮箱:xdkb123@163.com)反映,扬州市宝应县某初级中学副校长徐某某与其妻子胡某曾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他将此事向相关部门举报近十年,但始终没有结果,徐某某依然担任副校长,而自己的家庭则面临破碎。10月11日,现代快报记者赶赴当地调查,徐某某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是“聊天不当”,并且当年纪检部门已经对他进行了相关处理。
△图为徐某某名下部分开房记录 受访者提供
△图为徐某某与胡某合影 受访者提供
男子举报副校长与妻子有染
黄先生是扬州宝应人,与妻子胡某结婚多年,黄先生长年在外地打工,妻子留在家中照顾孩子。“这件事情还是其他人告诉我的。”黄先生告诉记者,2014年的一天,有人将徐某某的几十次开房记录打印出来,塞进了他的家门。黄先生当时不在家,是他父亲发现的。自此,黄先生开始怀疑妻子与徐某某存在不正当关系。此后黄先生在妻子手机里,发现了她和徐某某的暧昧聊天记录,以及两人的合照。“他在聊天时喊我妻子老婆,还说要永远在一起。”在黄先生提供的聊天截图中,记者看到徐某某与胡某的合影,两人头靠头手搭肩,是在景点等处拍的。在聊天中,徐某某多次喊胡某“老婆”,其中一次称“今天6.14,我们下午、晚上在一起”“我们永远在一起”,而胡某则关照徐某某“你要少喝酒,身体是自己的”。
△图为徐某某与胡某聊天记录 受访者提供
黄先生提供的开房记录显示,从2013年1月底至2014年8月份,徐某某先后有40条开房记录,其中大部分是工作日下午、晚上在宝应各大宾馆开的钟点房。同时,黄先生还向记者提供了徐某某在2015年1月30日写下的“保证书”,“保证书”中写道:“本人保证从今向后不再与胡某发生爱(暧)昧关系,保证从今向后由本人引起黄先生和黄妻的家庭纠纷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图为徐某某写下的保证书 受访者提供
“我2014年起就到有关部门去反映徐某某的作风问题,但是到现在他还做着副校长,这样的人怎么能做着教书育人的工作?”黄先生告诉记者,这件事也导致他们夫妻关系非常差,目前正在闹离婚。
副校长回应称当年县纪委已经进行调查
10月11日,现代快报记者来到该初级中学对此事进行采访。在学校宣传栏以及各类工作小组组织架构中,依然可以看到徐某某的名字。在宝应共青团等公众号中,依然可以看到徐某某出席各类活动的报道,在2018年,徐某某还曾是宝应县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候选人。
在采访中,学校保安称徐某某正在外面开会,随后记者通过电话对其进行了采访。“是交友不慎,聊天不当。”徐某某声称,自己与胡某在一次吃饭中认识,后来关系的确有些暧昧,但是并没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至于开房记录,那两年自己身份证基本放在一个搞开发的朋友那里。”对于众多的开房记录,徐某某表示只有一两次是自己开会开房的,其余都是朋友用他的身份证开的房。而“保证书”也是黄先生的家人找到他,要求他与胡某不再联系时写下的,“后来我们就一直没有联系”。
同时,徐某某告诉记者,这件事情十多年前县纪委就对他进行了调查,并且进行批评教育,现场保证不再做这样的事情以及书面检查。10月11日下午,记者前往宝应县教育局监察室、办公室了解有关情况,两科室人员都证实徐某某在十多年前确实有这样的事情,但纪委当时已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理,其中包括批评教育、书面检查以及今后不再提拔之类的结果。
举报人期待官方给个书面处理结果
针对这一事件,江苏盛望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树强说,仅凭开房记录和暧昧的聊天记录不能认定两人之间构成重婚,即便组织上认定是婚内出轨行为,是依照有关纪律处分条例等来处理。
记者查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现,条例中规定,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现代快报记者将调查结果与举报人进行沟通时,对方表示,因为当时有关部门没将处理的结果反馈给他,同时苦于自己没办法调到徐某某开房的有关监控视频,加上今年以来多次向宝应有关部门反映,至今也没给他具体答复,他也期待相关部门尽快给自己一个书面反馈。现代快报也将继续关注。(文中人物除徐某某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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