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证监会集中发布了有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强上市公司监管”、“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以及“加强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的四项政策文件。

国务院新闻办当天就“强监管防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举行发布会。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证监会首席风险官、发行监管司司长严伯进,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司长申兵,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司长郭瑞明,证监会人事教育司负责人张朝东一同出席解读并答记者问。

北京青年报记者梳理了证监会有关负责人的最新表态,这些内容包括IPO方面提升对新质生产力的包容性、适应性和精准支持力度;新上市企业将适度提高部分板块财务指标,丰富综合性指标;现场检查增加不提前告知直接开展检查的机制;禁止大股东、董事、高管参与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禁止限售股转融通出借,限售股股东融券卖出。鼓励内部人举报,研究提高举报奖励金额;推动更多上市公司分红回购。

要点1:从三个方面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李超表示,证监会关于如何发挥好资本市场功能作用,如何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主要有三方面考虑。

一是从源头上,就是IPO方面提升对新质生产力的包容性、适应性和精准支持力度,当然还是要有基本的发行标准。

二是对已经发行上市的,利用好资本市场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工具,促进新质生产力这些上市公司更好发展壮大。

三是进一步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包括创投基金等方面,持续提升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质效。

要点2:上市前不得搞突击的“清仓式”分红

严伯进表示,通过充分听取市场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接下来对于上市门槛也会有更加严格的要求。

一是上市前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募投项目资金规模要合理且要做好短中长期规划,不得搞突击的“清仓式”分红,“关键少数”要有良好的“口碑声誉”。二是证监会将指导沪深交易所修改上市规则,适度提高部分板块财务指标,丰富综合性指标,让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在合适的板块上市。三是从严监管未盈利企业上市。从实践看,科技企业发展可能会有一个未盈利阶段,这并不一定意味着这些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差。一些优质的科技企业可以通过上市更好更快地成长,但绝不能是那些拼凑技术的“伪科技”企业。证监会将就未盈利企业的科技成色征求行业相关部门意见,更好统筹支持科技发展和保护投资者利益。

要点3: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拟上市企业的三分之一

严伯进表示,近期,证监会总结实践经验,修订了《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修改就是明确了对在实施现场检查过程中撤回了上市申请的企业一查到底,也就是说撤回了上市申请,我们仍然要开展检查,该追责、该处罚的仍然要追责处罚,从根本上整治曾经出现的企业“一查就撤”现象。这次新规定还进一步完善了现场检查程序,增加了不提前告知直接开展检查的机制,并且特别强调处理标准要统一。

严伯进指出,下一步,证监会将大幅提高现场检查比例,主要考虑是同步增加随机抽取和问题导向的现场检查,使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拟上市企业的三分之一。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这些线索,一经查实,严惩不贷,通过这样的方式有力震慑那些试图带病闯关者,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要点4:禁止大股东、董事、高管参与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

郭瑞明指出,下一步,证监会会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全面防范绕道减持。

一是明确离婚、控股股东解散等情形的减持规则。二是明确股票质押平仓、赠与等方式的减持规则。三是禁止大股东、董事、高管参与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禁止限售股转融通出借,限售股股东融券卖出。对于违规减持将责令购回并上缴价差,对于拒不改正的严厉处罚。

要点5:鼓励内部人举报,研究提高举报奖励金额

郭瑞明表示,财务造假触碰的是资本市场的底线,必须坚决打击。下一步,证监会将构建打击财务造假的综合惩防体系。

首先是重点打击五类行为。一是长期系统性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对于造假的策划者、协助者,都要严肃追责,坚决破除造假“生态圈”。二是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行为。要坚决把造假者挡在资本市场门外,混进来的要坚决清除。三是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随意调节利润的财务“洗澡”行为。四是通过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进行造假的行为。五是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掏空上市公司过程中伴随的一系列造假行为。其次是全方位立体式追责。再次是强化公司内控防线建设。重点是压实公司董事会,特别是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在反舞弊方面的职能,发挥公司治理内部制衡的作用。同时,鼓励内部人举报,研究提高举报奖励金额。最后是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的责任。

要点6:推动更多上市公司分红回购

郭瑞明表示,这几年虽然上市公司总体的面貌有所改善,在提升投资价值,特别是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方面,确实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第一,要激发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意识。第二,推动更多上市公司分红回购。对于多年不分红或者分红极少的公司,要综合其他指标,对相关的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督促这些公司分红。

第三,支持公司夯实基本面。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包括鼓励上市公司运用股权激励等资本市场的工具来提升他们的业绩,做优做强。同时,“酒香也怕巷子深”,上市公司理应做好投资者关系的管理,积极采取措施稳定投资者的预期。最后,证监会还要从严监管“借壳上市”和盲目跨界并购,坚决打击“炒壳”行为,这样才能强化优胜劣汰机制,营造更好的市场生态。

另据了解,在昨天的发布会上,李超还表示,“证监会党委和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系统观念,重点从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个方面一体推进、持续发力。”发行审核领域是腐败高发领域,市场高度关注。到目前,先后查办了曾长虹、王宗成、冯鹤年、刘逖、操舰等16起典型腐败案件,涉及证监会司局级干部、证券交易所高管、发审委委员和市场中介机构从业人员,通过查办案件,坚决打击弃守监管职责、破坏监管秩序、制造金融风险、侵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等资本市场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

申兵表示,证监会发布了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行和投资机构意见,明确了证券基金行业的发展目标。特别是聚焦未来五年的阶段性任务,提出二十五项重点举措,为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行和投资机构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具体而言,一是校正行业机构定位。二是健全公司治理,稳健良好的公司治理和合规风控对金融机构非常重要。三是加强文化建设。四是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慎良

编辑/田野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