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3月22日电 22日,深交所对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胜蓝股份”)下发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网站

  监管函指出,经查,胜蓝股份发行的“胜蓝转债”前期存在触发《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情形。胜蓝股份未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5个交易日前披露提示性公告,亦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

  深交所表示,胜蓝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十五条的规定。要求胜蓝股份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胜蓝股份官网信息显示,公司于2007年成立,专注于电子连接器、线束组件、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包括消费类电子连接器、精密零组件、新能源汽车连接器、光学透镜,以及各类高品质创新的高低压电线电缆、伺服线束、线束组件等配线系统应用方案和产品。

  业绩方面,胜蓝股份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9.44亿元,同比增长9.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68.87万元,同比增长17.56%。

  来源:公司公告

  二级市场上,胜蓝股份22日涨停收盘,股价报22.18元/股,总市值33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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