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始创于隋炀帝大业年间,由于历史湮没,隋炀帝时的科举情况已不可考,在中国科举史上,有名可考的第一个状元是孙伏伽。

孙伏伽(?-658年),生年及生平不详,贝州武城(今山东德州武城)人,孙伏伽在大业年间就考中进士,开始官场生涯,大业末年,升任京城的法曹(相当于法院院长兼公安局长),负责审理刑狱,缉捕奸盗,查办赃赂的工作,李渊在长安称帝后,孙伏伽归降大唐王朝。

孙伏伽像

武德五年(公元622年)十二月,唐朝举行第一次科举考试,孙伏伽在又一次参加考试,最终在参加考试的30名举子中名列第一,又开始他的仕途之路。

武德九年(公元626年),发生玄武门之变,孙伏伽极力拥护李世民,为李世民奔走效劳,李世民即位后,封赏玄武门之变中的功臣,封孙伏伽为男爵,食邑乐安(山东惠民县)。

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唐太宗升任孙伏伽为大理寺少卿(相当于最高法院副院长),贞观六年(公元632年),孙伏伽审理一桩案子时不慎失误,被罢免官职,但不久后李世民又重新任命他为刑部郎中(刑部尚书的副手),后再度出任大理寺少卿,又调任户部侍郎(相当于财务部副部长)。

公元650年,孙伏伽被提升为大理寺卿(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数年后出任陕州刺史。公元654,孙伏伽告老辞官,数年后,孙伏伽于武城家中寿终正寝。

孙伏伽像

孙伏伽为官期间,作风清廉,忠直诚恳,敢于直言上谏,有魏征之风,又办事妥当,处事从容,深得朝中大臣认可,且心存百姓,为民请命,当时军粮赋敛十分繁重,他多次请求减免,因此深受百姓爱戴,可以说,孙伏伽名副其实是个德才兼备的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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