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特斯拉在官方微博发文称,全网粉丝近700万的汽车博主蔡某在侵犯特斯拉名誉权被判败诉后,因拒不履行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开赔礼道歉的义务,被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据悉,蔡某即为某平台平台网红“蔡老板”。2021年5月10日,“蔡老板”在微博、抖音的平台发布视频称其朋友在与特斯拉公司合作过程中,特斯拉公司存在压价、吃喝卡要等情形,视频播放量全网累计超3.6万次,点赞量超26万次,转发量超过1.4万次。
特斯拉认为名誉权被侵害,将“蔡老板”告上法庭。2022年,法院判决结果公布,法院认定“蔡老板”视频内容并无事实依据,属于捏造虚假事实。“蔡老板”应在其微博、抖音、微信公众号向原告特斯拉赔礼道歉,并置顶持续不少于15日,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侵权损失10万元。
拒不向特斯拉道歉,近700万粉丝大V被法院强制执行
6月6日,特斯拉在微博发文称,汽车博主蔡某在侵犯特斯拉名誉权被判败诉后,因拒不履行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开赔礼道歉的义务,被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人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采集、制作、发布者的自媒体时代,不造谣,不传谣,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一条点赞超过26万次,转发超过1.4万次的虚假信息,带来的影响和损害不言自明。如果制造和传播谣言不用付出代价,假如建立在谣言之上的流量会成为利益来源,那么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目前,我们看到蔡某仍在相关网络平台上活跃,从起诉时的54万粉丝量已涨至540万,但并未因实施侵权行为受到平台的处罚。
特斯拉微博截图
大V“蔡老板”被判公开向特斯拉道歉并赔偿10万元
2021年5月,“蔡老板”在其抖音、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发布了一段视频,内容为“我的一个特斯拉供应商朋友曝光相关内幕”。“蔡老板”在这段视频中称,其“朋友”为特斯拉的供应商之一,据这名“朋友”爆料,特斯拉在国产化后与供应商合作中采取压低报价、严苛结款方式或周期等手段,此举可能造成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同时特斯拉方面负责检查的人员,以及供应商人员存在“吃拿卡要”等行为。
2022年,特斯拉起诉“蔡老板”,要求“蔡老板”停止侵权,删除侵权内容;公开书面道歉,在相关平台置顶不少于90日;支付侵权损害金500万元。
“蔡老板”是否构成对特斯拉公司名誉权的侵害为本案的焦点。名誉权是指自然人和法人、非法人组织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人格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特斯拉公司认为“蔡老板”捏造虚假事实,多次使用侮辱性词汇,对其进行恶意诋毁和贬低,“蔡老板”认为其发布内容属于从业过程中了解到的客观情况,不属于侮辱、诽谤,不构成名誉侵权。
法院认为,“蔡老板”视频表述内容为其朋友在与特斯拉公司合作过程中,特斯拉公司存在压价、吃喝卡要等情形,但“蔡老板”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视频内容属实,也无法提供其“朋友”信息及特斯拉公司“吃拿卡要”人员的情况,因此,蔡甲视频内容并无事实依据,属于捏造虚假事实。
“蔡老板”在视频中言辞较为激烈,使用了“肮脏”、“中饱私囊”、“毁坏了整个行业”、“垃圾”等词语,带有明显的侮辱性以及负面评价,已经超出监督、批评的合理范围,具有对特斯拉公司侮辱、诽谤的故意。“蔡老板”作为专业车评人,粉丝众多,受众群体众多,案涉视频也被大量转发,其视频足以对特斯拉公司的社会评价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导致特斯拉公司的名誉权受损,因此,“蔡老板”行为已经构成对特斯拉公司名誉权的侵害。
法院最终判定,蔡某应在其微博、抖音、微信公众号向原告特斯拉赔礼道歉,并置顶持续不少于15日,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侵权损失10万元。
法院判决书
特斯拉已起诉多人
事实上,“蔡老板”并非首个被特斯拉起诉的自然人。公开数据显示,特斯拉存在多个名誉权纠纷案件,被告除上述“蔡老板”蔡某外,还有在2021年上海车展登上特斯拉车顶维权车主张某某;购买特斯拉二手车的维权车主韩某;微博上曾多次就特斯拉发表评论的项某某等。
而“蔡老板”也非首次卷入与车企的“纠葛”中。去年5月,“蔡老板”曾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号召全网“车评人”关注保时捷“减配”电动转向柱的问题,并“点名”数位粉丝量较高的汽车自媒体人共同发声。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蔡老板”在上述视频中曾多次声明其做法“不是为了流量”,但该条视频还是成功引起全网关注。数据显示,上述视频在某短视频平台点赞量超过40万,下方留言超过6万条。
“蔡老板”相关账号截图
此外,在发布一系列特斯拉相关视频后, “蔡老板”的各大平台粉丝量也迎来上涨。2021年,“蔡老板”共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5条特斯拉相关视频,随后其粉丝量上涨至368万。截至目前,“蔡老板”在该短视频平台的粉丝量已升至543.9万,微博粉丝131.3万,全网粉丝675.2万。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特斯拉官微、每日经济新闻(每经记者:董天意)、公开资料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