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刘颖琪)3月29日晚,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4-1)》,宣布开展胰岛素专项国采接续采购,此轮集采的采购周期到2027年12月31日,2024年4月15日(含)前获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的胰岛素产品均可参与。这也是首次由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启动接续的国采。

根据《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胰岛素专项接续)》,接续采购覆盖品种范围与首轮相同,包括餐时人胰岛素、基础人胰岛素、预混人胰岛素、餐时胰岛素类似物、基础胰岛素类似物、预混胰岛素类似物6个采购组,共11个报价单元。

据文件,胰岛素专项国采接续的竞价价格要求明确,从全国首年采购需求量来看,胰岛素国采接续的采购量大于第六批胰岛素专项,接续采购的总采购量为241965202(支/瓶),第六批胰岛素专项为213835508(支/瓶)。从入围概率来看,同采购组最多入围产品数,最少为1家,最多为7家。此外,以下三种情况均可中选:

1、同组最低价及申报价在同组最低价1.3倍及以内的均可获得中选资格;

2、申报价大于同组最低价1.3倍的,只要申报价不高于一定价格线也可中选;

3、未按前两种情况中选的产品还可以复活中选,申报价不高于复活价格线即可中选,具体来看,复活价格线略高于情况2的价格线,但是价差普遍在3元以内。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接续文件规定,符合申报要求不申报的企业,所涉胰岛素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集中采购活动将受影响,且和未中选的产品一样被视为非中选产品。结果确认之后,将开展各中选产品的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分为确认基础量与分配剩余量两个环节。

此外,本轮胰岛素接续集采还引入了首轮胰岛素国采的中选类别划分作为参考:与首轮胰岛素专项国采相比,中选产品类别提升的,获量比例可以额外增加10%(包括B类升为A类、C类升为B类或A类或继续维持在A类的);下降的则额外减少10%(包括A类降为B类或C类、B类降为C类),鼓励企业在首轮胰岛素专项国采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价。

其中,基于临床需求的考虑,德谷胰岛素注射液、甘精胰岛素注射液(1.5毫升:450单位) 中选产品,在前述规则的基础上,获得基础量占其首年采购需求量的比例再额外增加10%。在剩余量分配环节,仍然是将同采购组内,B类、C类中选产品未分配的采购需求量和未中选产品的采购需求量作为剩余量,由医药机构在A选产品中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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